首頁快訊香港金管局助理總裁:銀行若託管虛擬資產必須將自有資產分隔

香港金管局助理總裁:銀行若託管虛擬資產必須將自有資產分隔

香港金管局助理總裁(銀行操守)區毓麟表示,有關銷售代幣化產品的指引,適用於真實資產在分類賬上的數位化表示,例如不受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規管的結構性投資產品、現貨貴金屬和存款產品等。相關真實資產本身已有保障措施,日後若代幣化,可能附加風險(主要是科技風險),例如代幣化產品可能被駭或系統停止運作等。銀行為客戶託管這類資產時,必須遵從5項標準,其中之一是銀行必須將自有資產與客戶的數碼資產分隔,其他標準包括風險管理、保障客戶資產、對服務提供者作盡職審查,以及提供披露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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