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快訊新加坡最大洗錢案被告張瑞金涉案金額3600萬新元,獲判15個月監禁

新加坡最大洗錢案被告張瑞金涉案金額3600萬新元,獲判15個月監禁

在新加坡轟動一時的30億新元洗錢大案中,被告之一張瑞金(45歲)在認罪後被判處15個月監禁。張瑞金涉嫌通過香港公司,將3600萬新元的犯罪所得轉移至其在新加坡的銀行賬戶,並偽造文件欺騙本地銀行。他在本案中涉案金額最高,獲判的刑期也是目前案件被告中最長的。張瑞金與另外9名同案被告於去年8月落網,至今已有5人被定罪。
其中,蘇寶林獲判14個月監禁,蘇文強和王寶森分別被判13個月,蘇海金獲判14個月。法官在量刑時表示,考慮到張瑞金案情複雜、涉及跨國犯罪,且利用偽造文件欺騙銀行,為維護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,刑罰必須具有足夠的阻嚇性。不過鑑於他選擇認罪並配合調查,故從輕發落。

分享至
相關文章
spot_img
spot_img

熱門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