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Z聽證會法官表示,他閱讀了提交的所有161封信件,因為“了解你是誰很重要”。他還提到:“我從未見過這麼多的信件,不僅僅是來自家人,還包括長期認識你的人們發來的。”
法官在審判中表示,他從CZ的行為和人格中看到了緩解因素(指有效的干預違法行為)。法庭還考慮到CZ採取了重大措施與執法機關合作。法官提到,CZ作為幣安的首席執行官,曾做出過決策,因此需要負責。法庭指出他在維護適當反洗錢程序方面的失敗和責任,這可能對洗錢活動產生重大影響,包括毒品交易和恐怖主義。法官還強調了尊重法律的必要性以及傳遞信息的重要性。